三分钟带你看懂离岸风力发电产业的国产化困境

三分钟带你看懂离岸风力发电产业的国产化困境


  去年(2017)11月我们发布一系列的文章,预测我国离岸风力发电产业的发展路径,半年之后全部命中,比我买乐透还准!这阵子新闻热点「离岸风电竞标破盘价,全民损失九千亿」引发社会各界强烈的批评,因此今天我想接著之前《三分钟带你看懂离岸风力发电产业的遴选困境》这篇文章,针对国产化具体讨论其困境及可能的解法。

  国产化的争议,从遴选就已经开始出现,但最近因为破盘价,把争议正式变成了困境。

  最近经济部政务次长与能源局长,一再于相关媒体发言与澄清稿指出,之所以会有破盘价的原因,无非是希望藉由前一阶段遴选,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而也由于这样的发展,带动成本大幅下降,以致于在「后续」的竞标制度,能够造成低收购价格。

  整件事最重要的关键字,不是之前的5.8元合不合理,也不是最近的破盘价合不合理,而是国产化这个前提,究竟是否成立?

  如果多花个九千亿,可有助于在未来七年内建立我国完整离岸风电本土产业的供应链,我觉得很值得。

  只是,国外靠传统油气产业能量,花了几十年才建立的海事工程能力,台湾是否能短期间建立?外国花了超过十年才可以建立相关风机组装制造能力,台湾产业是否有可能短期间内建立?

  我们之前的文章说过,「离岸风电所需要的技术含金量,不是我们三言两语就能取得的。全世界玩离岸风电这么久,也不过就德国、丹麦、英国比较有竞争优势,其他国家因为资金及技术壁垒,根本追都追不过。」

  好,现在我们说离岸风力发电产业的供应链这么长,各种外国高科技产业都希望透过台湾的低价生产供应链优势降低产品成本,这不就是我国的强项吗?如果要切,我们可以切哪一块?

我们当然应该爱国,只要我们看得到愿景

  若要证立我们大家多交二倍半的买电费用的正当性,无非在「国产化的程度」。国产化的程度若极低,却花了五块八,显然不符合成本效益;反之,国产化程度若极高,真的催生了使用台湾全海事工程服务而兴建的全MIT风机,这样的花费,当然值得。

  但是现在我们除了在研讨会的场合,看到各种漂亮的简报之外,还有提出什么更详细的说明吗?

  我相信政府会尽力扶植,但是现在仅签署了一堆没有法律效力的MOU当作佐证,在法规范中,也仅要求业者在签约过程必须「提出具体产业关联执行方案、佐证资料及工业局意见函」。

  由开发商自愿承诺,决定作多少,也反映在其跟政府签订的行政契约当中。(离岸风力发电规划场址 遴选契约书第六条 乙方承诺事项(一)依乙方承诺于中华民国 OOO 年 OO 月 OO 日前,提出具体产业关联方案、佐证资料及工业局意见函。)也只有课予开发商「提出」义务而已。显然这样的作法,是避免违反国际经贸法与WTO的相关规定,但是这样要怎么达成国产化的任务呢。

  政府面临排山倒海的批评,只好在7月11日的澄清稿《经济部再次澄清:离岸风电趸购价格依法审定符合国际趋势绝无过高!》,提出下列非常强硬的国产化论述:国产化具约束力并有罚则,绝非柔性要求,

  1. 「离岸风力发电规划场址容量分配作业要点」明订国产化采事前承诺、事后具体执行机制,业者须于规定期限内提出具体产业关联执行方案,并经工业局审核通过,有明确实质约束力,并非柔性要求。
  2. 业者应于承诺年度如期如质达成国产化承诺项目及风场建置,若未如期履约则有履保金及趸购费率等严格违约罚则机制处理。

  但是如此一来,问题就更大了!现在开发商要不要签署离岸风电的行政契约,也相当地有疑虑了!经济部对于法条文字的理解,竟然跟大家有这么大的落差。不是原先说好的,只要附上我愿意做多少的国产化,工业局「给意见」即可。但现在因为被社会各界逼急了,竟然变成工业局可以审查了。

  若你是开发商,头都已经洗了一半了,除了默默接受以外,还能有什么样的决定呢?

  若开发商仅承诺要做A国产化,但工业局要求你纳入B、C、D才准,你会欣然接受吗?这种思维,显然就是延续环评审查结论的否决权思维而来,你今天不承诺要额外进行施工噪音减噪承诺,恐怕就拿不到环评通过的结论。

  但不同的是,这两者相较,后者的施工减噪承诺,相对比较容易许多。但前者的难度很高。到底工业局有没有权限可以进行审查已经相当有疑义,而更大的疑义,就在这些工业局外加的国产化条件,最后开发商做不到,到底该不该罚开发商?

  工业局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采行强制国产化,就有可能违反国际经贸法,衍伸的问题就是国内会有其他产业被贸易制裁。为了发展一个新产业,而让台湾既有的产业遭受到贸易制裁,这样值得吗?

  技术上是否可行,我们之后会有另一位绿色带路人从技术的角度分析国产化的机会与挑战,我今天就不特别展开来讲了,我们回头从消费者的角度想事情。

你想要一台MIT风机?还是2.5台欧洲制的风机?

  很多人的看法跟我不同,他们认为,没错,我们是有藉由这过程发展本土产业的必要性,但若在国产化过程,多花了两倍多的费用,值得吗?

  对于一般民众来说,我们又不是有超级爱国情节的韩国人,同样的钱,当然宁愿买2.5台外国制的风机,而不是买一台MIT的风机。这就好像若MIT的电动车的价钱,可以买2.5台特斯拉Tesla电动车,一般民众会选择爱台湾,买台湾制的电动车吗?这又不是在买小农的有机蔬菜!

  对一般民众来说,原先以为花了五块八的电费可以发展真正MIT的风机,但实际上,我都不知道要拿什么信你,要激起全民的爱国意识,就更加困难了!

明明能安全地国产化软著陆,何必弄得机毁人亡

  政府现在陷入一个迷思是,非得强制国产化,才有办法发展台湾本土化离岸风电产业!但以往我们作高铁、捷运、汽车产业的国产化,全都失败了,所以这次国产化当然也是必定失败。那怎么办,到底怎么样才可以国产化呢?

  去年(2017)下半年在讨论强制国产化的过程当中,很多国内外专家,以英国经验,强调稳定的投资环境,特别是「每年稳定成长的开发量」,是发展国产化的关键。英国政府透过一次几个小区块的招标模式,每两三年进行一次招标,逐步开发,不只让国内产业可以慢慢学习,也让外国厂商遇见未来的市场。故台湾在示范风场才兴建完两支,还在示范阶段,就接著透过场址规划作业办法,一次将大量区块洒出的作法,实在令人忧心。

  从欧洲国家发展离岸风电的经验指出,其实并不需要定强制国产化的高额费率,只要营造稳定的投资环境,很多厂商自然会在风场开发国,进行某一程度的聚集,就是一种自然国产化的效果。英国就是这样子成功的代表性国家。(当然外国不敢强制要求国产化的主因,与WTO、欧盟竞争法有关)我国现在采用强制国产化的方式想要硬著陆,倒像是自己给自己设好的困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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