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绿电可以这样买?连台积电听到这个方法都惊呆了!

原来绿电可以这样买?连台积电听到这个方法都惊呆了!


  因为对于接下来总统大选结果的不确定感及预期心理,近期《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修正草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三读通过,引进用电大户绿能义务,期待已久的绿电零售商机得到了破口。许多再生能源发电业者和绿电需求业者私下都在磋商,确保自己在这个短暂的商机破口中争取到最好的条件。

  不过因为我国再生能源的发电占比目前仅有大约为5%,虽然之后预计会再多一些,但只要随便几个用电大户(绿电需求业者)开口,就可以把市场上的绿电全部清盘,例如高科技产业龙头台积电,已组织专责团队在全台找绿电,希望直接向再生能源发电业者购电,以直、转供方式取得稳定电源供应,同时换取再生能源凭证。

未来还有约五千户的用电大户也将加入抢购绿电的战局,僧多粥少,如何是好?

  你可能会觉得奇怪,再生能源不都要靠政府,也就是我们全民的钱用绿电保价收购制度(Feed-in-Tariffs; FIT)才能养活吗,怎么忽然有公司抢著购买?

  这是因为感恩你我的口袋钱,我们终于合力把再生能源养成白白胖胖的球员,现在可以上场打球了!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已经降到具市场竞争力的价格,现在只要是出口导向的企业,不管是为了取得更便宜的电、符合国际品牌大厂的绿电要求、取得更好的企业形象等,都有足够的动机抢购绿电。

  这本是一件好事,不过接著一件奇怪的事情就发生了。因为很多企业买不到绿电,于是某立委在立法院经济委员会质询时表示,很多公司买不到绿电,因为都被台电买走了。

  悲催啊,台电!这个国家只要出了任何事情,有什么不是跟台电或是中国大陆有关呢!不买绿电怪台电,买了慢了怪台电,买好之后怪台电把全部的绿电都买走了。

  不过这个说法倒是启发了我,对呀,目前电力系统中,已有约5%的绿电,那这些绿电,真的都是被台电用掉的吗?台电主要的目的是供电,用电的人其实是我们,难道我们老百姓和这些用电大户,一度绿电都没有使用到吗?我们需要抢购绿电吗?

  所以我今天抛砖引玉,提供一个创意的解法,开各位一个脑洞,欢迎大家也可以到绿学院一起讨论,也许有机会把这个解法完善起来,用全局思维看问题,而不要整天动歪脑筋。

其实包含台积电在内的所有企业,都已经「天赋人权」地取得5%的绿电,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如何把这5%包装起来,让企业合法得到绿电凭证而已

  过去,旧版《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下,要求用电户负担「再生能源附加费」,而针对老绿电,也反映在电价公式内,故对于用电大户而言,实际上过去缴交的电费中,已经涵盖到绿电。在《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修正前,全民及用电大户都平均地用掉电力系统中这约5%的绿电。这些绿电的成本,均透过电价公式转嫁全民分摊。

  由于我们的电费是依据用户的「用电度数」附加缴交再生能源附加费,所以用越多电,对再生能源的发展贡献越大,这些用电大户其实应该要抬头挺胸,理所当然把自己贡献的绿电凭证取得过来,而不是紧张兮兮像个小媳妇一样去市场抢货。

  为什么用电大户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呢?因为目前电费帐单上只显示其用电度数,全民与用电大户无法在自己的电费帐单上看出「电力配比」,所以只知道自己有出钱支持再生能源,但不知道贡献度在哪,所以才会弄得像是绿电凭空消失,只好去找台电要的怪事。

  所以用电大户们要如何满足国际品牌大厂苹果与Google供应链的再生能源要求呢?

  奥卡姆剃刀(Occam's razor)理论说,当两个理论都能得出同样的结论时,最简单的那个解释往往比复杂的那个正确。用在政府政策及法规制定上,则是掌握事情的本质,解决根本问题,不要人为地复杂化。顺著这个思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把这5%包装起来,让企业顺利且合法得到绿电凭证,同时满足国际品牌大厂的要求。

  更大胆地说,我们甚至可以让这件事有三赢的局面。毕竟大多数民众都没有宣称自己使用5%绿电的需求,如果政府换个方式,让老百姓们集合起来将自己这些年来贡献的绿电卖给有需要的用电大户们,这样民众可省电费、卖绿电权利可发大财;经济部、台电不用烦恼解约、分手费问题;用电大户担心的问题也迎刃而解了,好一个「台积电与众多高科技公司的未来,就是掌握在你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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